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的作者、美国女作家哈珀·李去世,享年89岁。她的阿拉巴马州老乡、苹果公司总裁蒂姆·库克发推文说:“安息吧,哈珀·李。‘有一种不遵守多数原则的东西,那就是人的良心。’”
哈珀·李
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出版于1960年,次年获得了普利策奖,到2006年已经卖出了3000万册,之后每年卖出100万册。1962年,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上映,格利高利·派克饰演男主角、为黑人嫌犯辩护的律师阿蒂克斯。2007年,哈珀·李被小布什授予总统自由勋章。去年7月哈珀·李出版了该书备受争议的前传《设立守望者》。
2005年,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入选《时代》周刊“最佳英语小说100部”,2015年被《卫报》评选为“最佳小说100部”之一。《卫报》编辑说:“哈珀·李迄今出版的唯一一部书是一部复杂、微妙的文学作品,激励、影响了美国一代又一代学童。它是一种很稀罕的东西:一部真正的流行经典。”
《纽约时报》的讣闻中说:“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实际上是两本书合二为一:一个是对30年代小镇生活甜蜜、幽默的描写,另一个是关于南方种族关系的严肃故事。”
翻译家巫宁坤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概括了该书的主要情节:“故事发生在三十年代种族主义最严重的南方亚拉巴马州梅康姆镇(台译梅冈城),中心情节是黑人男子汤姆·罗宾逊被诬告打伤并奸污一个十九岁的白人女子,法官指派白人律师阿蒂克斯·芬奇为被告人辩护。
“陪审团全部是白人,审判结果早在意料之中。但律师为人正值,知其不可为而为之,开庭前就挺身而出保护关在狱中的被告,使他免遭白人暴民的私刑。审判过程中,他又在法庭上摆事实,讲道理,义正辞严地揭穿了原告的谎言。原来是女方勾搭被告遭到拒绝,为了保全名声,在流氓父亲的唆使下反咬一口。”
阿蒂克斯在法庭上说:“相信你们诸位都会和他们一样怀有成见——一种罪恶的成见——认为所有黑人都说谎,所有黑人都基本上是不讲道德的坏人,所有黑人男子都不可靠,都不能令人放心地任其接近我们的妇女。这种成见是和他们那种简单化的头脑一致的……在这个法庭之内,没有一个人从来没说过谎,没有一个人从来没有做过不道德的事,也没有一个男人见到了女人从来不动心的。
“这个国家有一个方面是所有的人都生来就平等——有一个人所设立的机构,它能使一个乞丐和洛克菲勒平等,使一个傻子和爱因斯坦平等,使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和任何大学校长平等。这个机构,就是一个法庭。”
1962年,小说被改编为电影
最后黑人罗宾逊照例被判死刑,后来越狱逃跑未遂,又被黑人乌合之众死刑处死。小说名字的含义是:罪恶的种族主义残害一个善良无辜的人,就如同有人无缘无故去杀死一只知更鸟。这种长尾巴、羽翼黑白相间的鸟善于模仿各种鸟的叫声。在哈珀·李看来,它们是纯真和善良的象征。“知更鸟什么坏事都不做,总是唱歌给我们听。它们只是呕心沥血地给我们唱,所以打死一只知更鸟是造孽的。”
哈珀·李1926年4月28日出生于阿拉巴马州南部的门罗维尔镇,她的父亲是小说中律师的原型。作家杜鲁门·卡波特是她的童年好友。卡波特把哈珀·李写进了他的处女作《别的声音,别的房间》,她在书中是假小子艾达贝尔。哈珀·李投桃报李,把卡波特写成了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中善于讲故事的迪尔。一夜成名后哈珀·李基本上就隐遁了,一直没出版其他作品,也不接受采访,只在2006年给奥普拉的杂志写过一封信,写她童年时的读书生活。
年轻时的哈珀·李
哈珀·李语录
如果你能学会一种简单的本事,你就能跟各式各样的人都很好地相处了。你要真正了解一个人,你非得站在他的立场考虑问题才行,非得设身处地来想才行。
就像一个人并不爱呼吸一样,我也从来没爱念书。等你要不能呼吸的时候,你才知道呼吸的可贵。
我要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,不要认为一个人手里拿着枪就是勇敢。真正的勇敢是在没有开始以前你就已经知道你被打败了,而你还有勇气去干,并且不管怎样还要干到底。
在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之前,我首先得处理好与自己的关系。有一样东西是不遵守多数原则的,那就是人的良心。(Before I can live with other folks I’ve got to live with myself. Theone thing that doesn’t abide by majority rule is a person’s conscience.)
我觉得人只有一种,都是人。(I think there’s just one kind offolks. Folks.)
头脑清醒的人是从来不为自己的天份自豪的。
有人给你安上一个他们认为是坏的词。其实,这并不是对你的侮辱,只说明那人自己很可怜,对你没有什么伤害。
你可以选择你的朋友,但你肯定无法选择你的出身,不管你承认与否,他们还是你的亲戚,你不承认只能使你自己显得愚蠢。
偏见是一个肮脏的字眼,信仰是一个干净的字眼,它们有一个共同之处:都始于理性终止的地方。
有那么一种人,他们那么担心下辈子的事情,以致从来不懂怎么过好这辈子的生活。
文|贝小戎/ 三联生活周刊
1960年代初,阿拉巴马州的许多年轻父母,给自己的孩子取名Scout。在根据哈珀·李的小说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改编的电影中,Scout是个留着短发的假小子,性情而直率,敢想敢言,说话一针见血(Scout的意思就是“侦察”),在班上,她成熟得让老师都震惊,似乎只是为了要学字母表,她才留在教室里。她抱怨说“我爹什么都不做,不去打猎,不玩牌,不钓鱼,不抽烟,不喝酒,他就坐在客厅里读书读报。”小夫妇们在这个名字里托寄了对孩子的期望,也托寄了对自己——未来孩子眼里的自己——的期望。
Scout的父亲Atticus,为蒙冤黑人辩护的正直律师,终究让他的孩子们感到骄傲。Scout就是Atticus的完美翻版,当故事开始不久,女儿从父亲口中学到了“换位思考”这条至关重要的人生教训时,多少读者/观众在心里默默鼓掌。Atticus待两个孩子如同待成人一样,有问必答,有答必诚,每次跟孩子对话,他都视为身教的良机;但他又很清楚孩子毕竟是孩子,当他们犯了错误,不能像对待成人一样去呵斥与惩罚。他一直悬着心,不知这么教育孩子是不是合适。
Atticus为什么不打猎?故事中有解释。伏在松鸡的栖息地,一发散弹枪打得鸡毛满天,在猎人的道德观中这是一种纯技术行为,一种靠智慧来谋生和赚钱的手段,Atticus却不同意。因为别人的无知而利用他们,这是一种罪恶——他告诉孩子们——不管这个“别人”是法理上平等的他人,还是只受自然规则驱遣的畜生。他能做到99%的成年人都做不到的两个字:如一。就像好友毛迪小姐所说,Atticus在家里和在外边是完全一样的;当镇上的一群人将另一群人称为垃圾和败类,Atticus说,那些欺负、利用、剥削垃圾的人,自己就是垃圾。
你活在一个“傻子太多,骗子不够用”的社会里,你看Atticus的道德观,犹如夏虫观冰。作为民权运动、女性运动的结果,美国社会绷紧的那根政治正确之弦,已经发展到“反向歧视”的程度,肤色、婚育与否、年龄、出身等等都在雷区,不慎过问的人可能受到与过错不对等的严重惩罚,但看一看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所造的那个道德理想主义的梦,你看到Atticus教育孩子们不能用种族性的语言骂人,你看到他明知胜诉无望,仍然为黑人Tom辩护,说他是一个无辜者,你就会明白,不管时过多久、境迁多少,人性的光辉就是人性的光辉。
▲ 美国作家哈波·李
哈珀·李是隐居者。美国好像善产一作成名后就隐居起来的作家,比如《麦田守望者》的作者J.D.塞林格。用善意人的揣测,突然的成功吓怕了他们,他们生怕抛头露脸过多,让追捧他们的大众失望。他们不是政客,身边聚集的人越多越得意,来到的场合层次越高越得意,他们是作家,是知耻的人,他们恐惧人多给自己带来的羞耻感,心想:“天哪,我有这么重要吗?”——他们也恐惧自己出现在众人之中,给更多喜欢自己的读者带去羞耻感:“算了,他/她已经拿自己当明星了。”
2005年的传记电影《卡波特》,已故的菲利普·西摩·霍夫曼出演卡波特,卡瑟琳·基纳出演女一号哈珀·李,来去奔走,总是一副风尘仆仆、心事重重的样子,一起谋杀案的分量压在这个沉默寡言的女人的心上。影片的故事发生在1959年,而卡瑟琳·基纳是以四十多岁的年纪饰演真实年龄不过三十出头的哈珀·李,她压抑而勉强的笑容以及无法遮掩的沧桑感,体现了人们对《知更鸟》的作者应该长什么样子的想象。
▲ 《卡波特》剧照
直到完稿的最后一刻,哈珀·李才给自己选定了这个笔名。Scout就是她自己,Atticus是她本人的父亲,曾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地为一桩冤案辩护,是地方上受人尊敬的“乡贤”。乡中必须有贤,如渊中必须有龙一样,一方水土才能康健而富有生机。哈珀·李在《知更鸟》出版后就跟卡波特一起去堪萨斯州调查电影《卡波特》中所述的那起谋杀案,然后她就隐居起来,直到2015年,第二部小说《Go Set a Watchman》的手稿才被送到出版商手上。
有人研究过作家的“第二本书困境”:初试锋芒时他们什么都不会失去,一旦成功,想要再进一步就会患得患失,举步维艰。塞林格在《麦田守望者》后就很少出新作,拉尔夫·埃里森在完成轰动一时的《看不见的人》之后,雄心勃勃地想再写一本更好的小说,结果到死都没完成,留下了两千多页的手稿。哈珀·李也受到第一部小说的束缚,几度尝试新作,几度搁笔,不过,她并不是怕达不到人们的期望,而是总无法过自己这一关。因为,她不能想象自己写一本稍许轻松点的读物;她所中辍的一部小说,也是关于谋杀、司法、正义与良知的。
不接受采访,不出镜,不随便发表文字。除了“第二本书困境”,你还可以从以下事实里找到她隐居的原因:人们不仅以《知更鸟》的标准来要求哈珀·李,更以一位道德良知楷模的标准来看待她——Atticus和Scout这样的父女,难道是一个行为卑污、道德感模糊的人能写出来的?任何公众人物都免不了要被投放到灰色地带,无法自证清白,到时悔之已晚;但是后悔也是奢侈品,既然你已活在一个只求被人知道,不管是好名还是恶名的社会里,你总是踩着耻与非耻的边界,踩得稀烂。
2006年1月底我编译了一条新闻,才知道哈珀·李的个人情况。新闻说,哈珀·李获邀来到阿拉巴马州州立大学,为一次征文大赛颁奖,征文的主题就是“我与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”。之前四十多年,哈珀·李就在蒙罗威尔杜门不出,就连《卡波特》上映,和卡波特的昔年友谊重新进入公共视野,她也几乎不闻不问。然而,州立大学的50名获奖者,还有策划这项比赛的两个人(一位是伯明翰律师,另一位是该大学的前掌门),终于打动她出山,用盛大的午宴,迎接这位真正的“乡贤”。
只为孩子们。获奖的学生,有的写了他们在学校自助餐厅里亲睹的种族冲突,有的人写到受北方孩子“地域党”歧视的切身体会。从《知更鸟》所记述的1930年代阿拉巴马到现在,我们的社会起了哪些变化,哪些消失了,哪些依然如故?我们可以做些什么?他们多幸福,心灵被优秀的文学所塑造。
维基百科上记了一件关于哈珀·李的轶事:1966年,弗吉尼亚州里士满的一所中学打算把《知更鸟》列入禁读书目,理由是它属于“非道德文学”。给孩子看的书不能涉及谋杀——用一个低幼乖驯的保护罩把孩子保护起来,这种思路我们是很熟悉的。哈珀·李回信,语多讽刺:“听说这本小说是‘非道德’的,我得好好数数从现在起到1984年还差几年——我可算遇到一个‘双重思考’的好例子了。”她的意思是,“非道德”和“文学”是自相矛盾的:文学怎么可能不道德,又怎么可以不道德?
一个好问题。换一种更直接的问法:你还期望你的道德感被文学所干预,你还期望在文学中看到良知吗?如果你还能感到耻辱,就去想一想Atticus和Scout,想一想哈珀·李,那个生活在不被注意的地方的无法撼动的人。
▲ 哈珀·李的代表作品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