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力
7.1 力(F )
1 、定义: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,物体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。
注意
( 1 )一个力的产生一定有施力物体和受力物体,且同时存在。
( 2 )单独一个物体不能产生力的作用。
( 3 )力的作用可发生在相互接触的物体间,也可以发生在不直接接触的物体间。
2、 判断力的存在可通过力的作用效果来判断。
力的作用效果有两个:
(1) 力可以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。( 运动状态的改变是指物体的快慢和运动方向发生改变) 。
举例:用力推小车,小车由静止变为运动;守门员接住飞来的足球
(2) 力可以改变物体的形状 举例:用力压弹簧,弹簧变形;用力拉弓弓变形。
3 、力的单位:牛顿 (N)
4 、力的三要素:力的大小、方向、作用点称为力的三要素。它们都能影响力的作用效果。
5 、力的表示方法:画力的示意图。在受力物体上沿着力的方向画一条线段,在线段的末端画一个箭头表示力的方向,线段的起点或终点表示力的作用点,线段的长表示力的大小,这种图示法叫力的示意图。
7.2 、弹力
(1) 弹性:物体受力发生形变不受力自动恢复原来形状的特性;
塑性: 物体受力发生形变不受力不能自动恢复原来形状的特性。
(2) 弹力的定义:物体由于发生弹性形变而产生的力。( 如压力,支持力,拉力)
(3) 产生条件:发生弹性形变 。
二、弹簧测力计
(4) 测量力的大小的工具叫做弹簧测力计。
弹簧测力计(弹簧秤)的工作原理: 在弹性限度内,弹簧的伸长与受到的拉力成正比。 即弹簧受到的拉力越大,弹簧的伸长就越长。
(5) 使用弹簧测力计的注意事项:
A 、观察弹簧测力计的量程和分度值,不能超过它的 测量范围。 (否则会损坏测力计)
B 、使用前指针要 校零 ; 如果不能调节归零,应该在读数后减去起始末测量力时的示数,才得到被测力的大小。
C 、测量前,沿弹簧的轴线方向轻轻来回拉动挂钩几次,放手后观察指针是否能回到原来指针的位置,以检查指针、弹簧和外壳之间是否有过大的摩擦;
D 、被测力的方向要与弹簧的 轴线的方向一致 ,以免挂钩杆与外壳之间产生过大的摩擦;
E 、指针稳定后再读数,视线要与刻度线 垂直 。
7.3 重力 (G )
1 产生原因:由于地球与物体间存在吸引力。
2 定义:由于 地球吸引 而使物体受到的力;用字母 G 表示。
3 重力的大小:
① 又叫重量(物重)
②物体受到的重力与它的质量成正比。
③ 计算公式: G=mg 其中g = 9.8N/kg ,
物理意义: 质量为 1 千克 的物体受到的重力是 9.8 牛顿。
④ 重力的大小与物体的质量、地理位置有关,即质量越大,物体受到的重力越大;在地球上,越靠近赤道,物体受到的重力越小,越靠近两极,物体受到的重力越大。
4 施力物体: 地球
5 重力方向: 竖直向下 ,
应用:重垂线
①原理:是利用 重力的方向总是竖直向下的 性质制成的。
② 作用:检查墙壁是否竖直, 桌面是否水平。
6 作用点:重心( 质地均匀的物体的重心在它的几何中心。)
7 为了研究问题的方便,在受力物体上画力的示意图时,常常把力的作用点画在重心上。同一物体同时受到几个力时,作用点也都画在重心上。